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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案由
2016-03-04當事人掉落岩縫,骨盆腔骨折但無內出血,腰椎骨折。
2016-03-04當事人於肉品工廠打工不慎遭肉條機鋸斷大拇指,無名指、小指及手掌亦遭切傷
2016-03-04當事人等原於西澳Brusselton農場工作,利用假期環澳,不料出遊第三日即於Kalbarri發生翻車意外
2016-03-04當事人疑似上班途中未遵照交通號誌指示遭來車撞擊重傷。
2016-03-04當事人持417度假打工簽證赴澳度假打工,卻誤信仲介刊登之不實招聘廣告,以每週200澳元薪資、工時50小時遭雇主剝削。
2016-03-04澳洲平等工作監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 FWO)網站6月24日公布,上述旅行社及其負責人Leigh Alan Jorgensen,拒絕支付前於102年8月至103年4月積欠5名員工(來自臺灣、香港、荷蘭及義大利背包客)總額29,956澳元之薪資。
2016-03-04雇主僅付當事人每小時16澳元薪資,低於基本工資。
2016-03-04當事人自104年4月1日起於波蘭Mielec市中國大陸雇主之雜貨店打工,與雇主口頭約定支領月薪1,700波幣(未簽訂僱佣契約),雇主迄5月中旬遲未發放薪資,致雙方發生爭執。
2016-03-04當事人度假打工簽證逾期。
2016-03-04當事人因另一餐廳員工搬動餐具不慎滑落致使頭部受傷,送醫治療費用須自付相當金額,紐國政府僅予若干意外傷害補助。當事人雇主未替員工投保意外傷害險,亦不願負擔因工傷不克工作期間之工資損失。
2016-03-04當事人雇主經常遲延給付工資,當事人迭次反映無效後離職,並請雇主結清工資,該雇主竟以臨時通知為由,拒絕給付尚未發放之工資。
2016-03-04當事人持417度假打工簽證赴澳度假打工,卻誤信仲介刊登之不實招聘廣告,以每週200澳元薪資、工時50小時遭雇主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