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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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雇主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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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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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奧克蘭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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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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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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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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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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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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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奧克蘭市「好客台灣美食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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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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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因另一餐廳員工搬動餐具不慎滑落致使頭部受傷,送醫治療費用須自付相當金額,紐國政府僅予若干意外傷害補助。當事人雇主未替員工投保意外傷害險,亦不願負擔因工傷不克工作期間之工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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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國相關機構
處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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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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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處協處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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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處於當事人洽詢申訴管道時,即提供「紐西蘭度假打工勞動糾紛案件申訴、諮詢或救援資訊一覽表」乙份供參。
- 鑒於該餐廳商譽頗佳,雇主曾任駐處轄區「紐西蘭客家同鄉會」,平日與僑界互動良好,駐處爰請當事人再與雇主協商尋求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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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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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再與雇主協商後,雙方和解:
- 雇主同意補償當事人3天住院不克工作之薪資。
- 雇主同意分攤部分醫療費用。
- 當事人已轉往他處工作,並感謝駐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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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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