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醫療費用相當昂貴,出國前務必向國內保險公司投保全年度(或在韓期間)海外急難救助及醫療保險。
務必取得租屋契約、押金收據及租金收據,以備日後發生糾紛之用。
赴紐西蘭度假打工的實際情況,與短天數的自助旅行、參加旅行社海外旅遊團或留學、遊學,有著極大差別。青年朋友出發赴紐西蘭前,宜請先加強英語的溝通能力,並多方面蒐集有關打工行業、勞動條件、生活環境等相關資訊,以便抵達紐國後能在短時間內克服適應上的困難。
紐西蘭醫療體系,對外國人所收取的費用極為昂貴,出國前請務必選擇購買超過在國外停留天數,且給付範圍合適的旅行平安保險,而且要包括海外急難救助及醫療保險給付,期間最好以一年為原則。
為保障消費者自身的權益,當事人本人可以向各州、領地政府的消費者保護機關(或稱公平交易”Fair Trading”機關),或是聯邦政府的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 Consumer Commission)提出申訴,由主管機關介入調查,依法辦理。
澳洲全國翻譯及口譯服務局(Translating and Interpreting Service National)設有專線電話:131450,全天24小時提供專業翻譯服務。如果需要英語翻譯的協助,可先撥此電話,請求華語口譯人員以三方通話方式,翻譯協助溝通。發話人與政府機關聯繫的口譯服務費,是由該政府機關支付,發話人不用付費。
澳洲簽證的審查、准駁與核發,是澳洲移民公民部(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的業務與權限,當事人應該直接與該部聯繫洽詢,由該部的移民官就個案及相關規定說明。如果不服申請簽證的結果,本人可以親自或委任移民律師向移民審議庭(Migration Review Tribunal)聲請複審,或向該部提出申訴。
當事人如果因案涉及司法訴訟,或發生任何民事、家事等法律問題而需要聘請訴訟或非訟代理人,可以向我國駐澳機構洽詢,請求提供當地通曉華語律師的名單及聯繫資料;但聘請律師的所有費用,須由當事人自付。如果當事人因觸法而被逮捕、羈押,可以向執法機關提出要求聯繫我國駐澳機構,請求駐澳機構派員前往進行領事探視。另外,澳洲各州、領地政府都設有法律扶助(Legal Aid)機關,可提供法律諮詢、轉介律師等服務。
當事人本人可以向聯邦監察使(Commonwealth Ombudsman)提出申訴,由該使的調查官進行調查,依法處理。
全澳各州、領地政府都有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相關立法,規定所有的機動車輛,在申領牌照或繳驗年度登記費時,都必須支付保險費,納入投保。各州及領地政府也都設有相關專責機關,或透過承保的保險公司,受理轄區內發生交通事故致傷害、殘廢者之本人、或死亡者之遺屬所提出之理賠補償申請,並對申請人提供包括醫療費用、殘廢等不同項目的給付或補償金。所以,如果在澳洲不幸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本人或其遺屬在符合法定條件下,都可以提出理賠申請。此項保險只限人身傷亡賠償的部分,而不包括車體碰撞損壞的部分。
任何危急生命的緊急情況,都應立即撥打”000”電話求助。倘擔心報案時無法以英語清楚說明相關的人、事、時、地、物,撥通後要先告訴值勤人員需要”Police”、或”Fire”、或”Ambulance”,然後在電話中要求一位”Mandarin Interpreter”(華語口譯人員),值勤人員就可以安排口譯人員於電話中提供翻譯服務,協助報案。
如果雇主有依法為受雇者辦理職場安全保險,凡在從事工作時受傷,或因工作造成其他職業傷害者,均可向當地州、領地政府的工作安全保險機構(稱作”WorkCover”或是”WorkSafe”),申請醫療費用的賠償。
澳洲勞工法令的規範十分完備,雇主如果有違反勞工法令的情形,當事人應直接向澳洲公平就業監察使(Fair Work Ombudsman)提出申訴,並提出相關證明以資佐證,由該使將指派調查官進行調查。若雇主經被調查後確實有不法情形,會被處罰,並責令支付受雇者應得之報酬與待遇。
務必取得並保留租屋契約、押金收據及租金收據,以備日後發生糾紛之用。
赴澳洲度假打工的實際情況,與短天數的自助旅行、參加旅行社海外旅遊團或留學、遊學,有著極大差別。青年朋友出發赴澳洲前,宜請先加強英語的溝通能力,並多方面蒐集有關打工行業、勞動條件、生活環境等相關資訊,以便抵達澳洲後能在短時間內克服適應上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