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柏林邦)
度假打工勞動糾紛案件申訴、諮詢或救援資訊一覽表
項目 | 內容 | 備註 |
---|
主管機關 | - 柏林糾紛調解聯盟(仲裁程序) (Berliner Bündnis Aussergerichtliche Konfliktbeilegung)
(1)仲裁處 (2)仲裁局(僅處理小型糾紛) 電話:+49-30-3151 0281 傳真:+49-30-3151 0109 電郵:franka.klar@berlin.ihk.de 地址 :請至連結網址就近找尋所在地仲裁人員 - 勞工法院
Arbeitsgericht Berlin(柏林勞工法庭) 電話:+49-30-90171-0 傳真:+49-30-90171-222/333 地址:Magdeburger Platz 1, 10785 Berlin
| - 德國並無特別訂定規範度假打工相關法規,倘發生勞資或其他糾紛則比照一般案件辦理。
- 勞動糾紛處理皆須付費,且德國採訴訟代理制 度,上法庭皆須聘雇訴訟代理人。
|
提出方式 | - 向柏林糾紛調節聯盟提出:
可以電話諮詢或線上諮詢後,提出仲裁要求。 - 向勞工法院提出:
須本人親自申請、郵寄或委託律師辦理。
|
|
應備文件 | - 向柏林糾紛調解聯盟提出:
提供具體可查證的佐證資料如工作契約、解約書、薪資單、警告函、證詞及證據等。 - 向勞工法院提出:
提供具體可查證的佐證資料如工作契約、解約書、薪資單、警告函、證詞及證據等,且該等相關資料皆需備有影本。
|
|
處理流程 | 請將須備文件寄至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
|
處理時程 | 視案情而定 |
|
是否提供免費語言翻譯及如何申請 | 可申請自費傳譯 |
|
其他 | 有關勞動法相關訊息另可洽柏林律師協會,該協會酌收相關費用。 電話:+49-30-3069310 地址:Littenstraße 9, 10179 Berlin |
|
德國(北部五邦:漢堡、布萊梅、下薩克森邦、麥佛邦、什霍邦地區)
度假打工勞動糾紛案件申訴、諮詢或救援資訊一覽表
項目 | 內容 | 備註 |
---|
主管機關 | 各地所屬勞工法院(Arbeitsgericht): - 基爾勞工法院
電話:+49-431-6040 傳真:+49-431-60440 00/ 4001 電郵:post.arbgki@arbgsh.landsh.de 地址:Deliusstr. 22, 24114 Kiel - 漢堡勞工法院
電話:+49-404-2863-5665 傳真:+49-404-279-62804 電郵:poststelle@arbg.justiz.hamburg.de 地址:Osterbekstraße 96, 22083 Hamburg - 漢諾威勞工法院
電話:+49-511-280660 傳真:+49-511-2806621 電郵: ARH-Poststelle@justiz.niedersachsen.de 地址:Ellernstraße 42, 30175 Hannover - 布萊梅勞工法院
電話:+49-421-3615341傳真:+49-421-3615453 電郵:office@arbeitsgericht.Bremen.de 地址:Am Wall 198, 28195 Bremen - 施威林勞工法院
電話:+49-385-54040 傳真:+49-385-5404116 電郵:verwaltung@arbg-schwerin.mv-justiz.de 地址:Wismarsche Straße 323b, 19055 Schwerin
|
|
提出方式 | 書面提出(書面申訴表格可至卡塞爾勞工法庭網站下載參閱。 |
|
應備文件 | 書面訴狀及佐證文件,例如工作契約、資遣信、薪資單、稅務申報單、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相關文件等。 |
|
處理流程 | 委請律師提出訴訟,依一般訴訟程序處理。 |
|
處理時程 | 各地勞工法院每年須處理大量勞資糾紛案件,平均每件處理時程約在一年以上 |
|
是否提供免費語言翻譯及如何申請 | 無 |
|
其他 |
|
|
德國(黑森邦)
度假打工勞動糾紛案件申訴、諮詢或救援資訊一覽表
項目 | 內容 | 備註 |
---|
主管機關 | 法蘭克福勞工法院 電話:+49-69-15047-0 傳真:+49-69-15047-8300 電郵:verwaltung@arbg- frankfurt.justiz.hessen.de 地址:Gutleutstraße 130, 60327 Frankfurt am Main |
|
提出方式 | 本人親自申請、郵寄或委託律師辦理,不受理電子郵件申訴。 |
|
應備文件 | 申訴應備文件如次: (1)請先至下列網頁下載並填妥相關申訴種類(如解僱保護訴訟、主張權利等)表格:[網址] (2)提供具體、可查證的佐證資料如工作契約、解約書、薪資單、警告函、證詞及證據等,且該等相關資料皆須備有影本。 |
|
處理流程 | 將應備文件郵寄至法蘭克福勞工法院辦理 |
|
處理時程 | 視案情而定 |
|
是否提供免費語言翻譯及如何申請 | 無 |
|
其他 | 有關勞動法的相關訊息另可洽法蘭克福律師協會(電話:+49-69-282669),惟該協會將酌收相關費用。 |
|
簡介
德國是歐洲第一個與我國簽訂青年度假打工協議的國家,提供我國青年學子機會體驗德國文化及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
德國法定最低工資、相關規定及諮詢管道
(一) 最低工資:
自2024年01月01日起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2.41歐元。持有度假打工簽證者可從事短期職或全職工作,且只能為同一位雇主工作最多3個月。勞工將自動成為社會保險的一分子,僱主直接支付保險費(僱主及勞工部分)給社會保險,並繳交所得稅給所屬財政局。
(二) 工作時間:
依據德國法律規定,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德國工作時間保護法亦規定,員工享有一定的休息時間(且禁止週日工作),以及對上夜班的員工提供特別的保護等。其他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尚有青少年勞動保護法、在職孕婦、產婦保護法等。
(三) 諮詢管道:
請詳連結。
德國勞動環境及勞動法令簡介
一、德國勞工素質及結構
德國雙軌制職業教育舉世聞名,擁有完善研發機構及工業設施,學校與產業交流頻繁,學生在校學習,並在企業實際操作,勞工及技術人員亦可在各地職業訓練中心進修,進而造就高素質的勞工及技術人員。勞工素質高一向是外國廠商前來德國投資之重要決定因素。
二、勞工法令
(一)勞動法
德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契約員工和雇主關係,以及規範雇主聯合會或雇主與公會或工會組織間的關係。德國工會為各公司、企業及工廠中勞工團體權益的代表,與雇主商談工作條件,並與各相關工會合作。
依據德國勞動法,無須簽訂書面僱用契約,然大部分雇主還是選擇為員工準備標準僱用契約,公司則依據需求進行修正。勞雇雙方都可提出終止僱傭關係,惟須寄發書面通知,並依法定最低通知期限辦理,德國解僱通知期限與員工服務年資有關。
員工請病假在6週以內,仍可向雇主領取全額薪資,超過6週則由醫療保險支付70%的薪資。
(二)勞工參與經營決策
依德國勞工法令規定,勞工有權參與公司決策,即公司勞工人數5人以上者,得成立企業工會並選任代表參與公司經營及人事問題,以保護勞工權益。
(三)社會安全法
法定社會安全保險內容包括退休金保險(18.6%)、法定醫療保險(14,6%)、失業保險(2.6%)及看護保險(3.4%),社會保險費用之50%由雇主負擔。受僱人員年薪資毛額未超過69,300歐元者,必須強制參加法定公共醫療保險(Gesetzliche Krankenversicherung,簡稱GKV)。另外,年所得超過69,300歐元者可轉至私立醫療保險機構(Private Krankenversicherung,簡稱PKV)。
勞工於產前6週及產後8週可申請產假,在此14週產假期間,雇主必須支付該勞工薪資,薪資為申請產假前3個月薪資的平均日薪資,再減去法定每日補助金(最高13歐元)的差額,雇主支付該筆差額仍可於事後檢據向健康保險機構(Krankenkasse)申請退還。此外,依法所有雇主皆須替員工投保工作意外保險,完全由雇主負擔。依照勞工法令規定勞工至少有20日(星期六不須上班者)或24日(星期六須上班者)的帶薪休假,勞工假日上班必須支付加班費。另年終獎金(或稱聖誕金)一般而言為一個月薪資,惟並非強制性。
資料來源: 勞動部-青年出國度假打工(勞動法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