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2016/725

    勞動部
    有關青年至海外企業打工度假,應適用欲前往度假打工國家的勞動法令,可至勞動部國際勞動法令資訊,有提供各國相關重要勞動條件規範,提供青年赴海外工作時與當地雇主簽約時之參考。

    • 2016/725

    外交部
    赴英國度假打工的申請競爭相當激烈,每年均滿額。韓國度假打工簽證名額為每年800名,於每年1月第一個工作天開放申請,通常在1月間即額滿停止收件。另紐西蘭度假打工簽證名額每年600名,開放申請後也往往很快額滿。
    擬申請赴加拿大度假打工的青年,可進入加拿大政府相關網站的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Canada網頁資訊,亦可直接前往專責度假打工計畫之「加拿大移民、難民暨公民部」(IEC)網頁進行申請。由於報名申請赴加拿大度假打工競爭激烈,目前加方做法是自所有申請者中以抽籤方式錄取人選。

    • 2016/725

    外交部
    我國與各國簽署度假打工協議賦予雙邊青年得透過透過「度假為主,打工為輔」的方式,進行遊學、短期進修以及合法打工,累積人生經歷、拓展國際視野,並培養獨立自主與風險管理能力,提升自我競爭力。本計畫只限中華民國國籍的青年申請。

    • 2016/725

    外交部
    逾期停留的法律後果依各該國相關法規定有異,在此呼籲青年朋友到國外度假打工,請遵守當地國法律,勿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行為,例如:持觀光簽證就不可以打工。請青年朋友出國前,先查明各國相關簽證規定,以免觸法。

    • 2016/725

    外交部
    我與各國簽署度假打工協議係以「度假為主,打工為輔」,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以及需專業證照的工作不符本計畫宗旨與目的,不建議青年朋友從事該等工作。

    • 2016/725

    外交部
    每個國家申請度假打工簽證的程序不同,請大家參考宣導手冊中各國度假打工簽證申請規定。度假打工簽證與一般工作簽證不同,申請方式請向各該國駐台機構洽詢。

    • 2016/725

    勞動部
    目前勞動部並無和民間仲介機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合作,如國人有赴海外工作需求,應擇選經勞動部許可設立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業務,以保障求職安全。有關合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資訊可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的「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查詢,並參考機構每年度評鑑成績。

    • 2016/725

    外交部
    每個駐台機構的作法皆不相同。有名額限制的國家通常須要上網登記,通常有兩種擇選作法:第一種是「先到先辦」,即符合資格的登記人數已滿,將無法再受理登記,除非倘已完成登記的申請人資格不符,將再進行遞補;第二種是「電腦抽籤」,即於申請收件截止日期後,將所有合格申請名單以公開方式抽籤決定。

    • 2015/9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部分與您自身的需求和預算相關,其中將分兩層面敘述,若您本身已有壽險、醫療險及傷害險等,建議您檢視本身的保單,並評估保單額度是否足夠,若不足夠則建議加保。若您本身無商業保險,但要度假打工,建議您優先購買傷害險、傷害醫療險及醫療險。旅行平安保險之保險期間有180天的限制,請留意保險之保障天數須涵蓋預定在國外停留時間。另建議您事先瞭解所購買之保險是否附帶提供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包含緊急醫療諮詢、安排就醫、轉送回國醫療等項目)。再次提醒,考量您的需求及預算,選擇適合的保險商品。

    有關保險資訊,可參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網站「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 2015/98

    交通部
    有關本國駕照可否視同國外當地駕照使用,或國際駕照搭配個人駕照使用,請於出國前查明各國不同的規定。交通部將持續配合外交部,於未來提供各國駕照相互承認機制相關資訊。若您在國內已取得高等級駕照,如卡車或巴士,可在您的國際駕照上註記。另建議除申辦國際駕照外,同時申請駕照審查證書(無肇事證明),以備於國外辦理車輛保險時使用。

    • 2015/98

    內政部役政署
    按兵役法規定,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臺曾設有戶籍之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因此凡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役齡男子,皆應依法接受徵兵處理,且其出境離開臺灣地區應經申請核准。上述「年齡屆19歲」之計算,以今(105)年來說,係指民國86年次出生者;而如年齡係18歲(民國87年次以後出生)者,非屬「役齡男子」,役政機關對這些男子尚無兵役上之出境管制問題。

    依現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我國男子欲出國,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之男子出境不受管制,不需申請核准即可出國;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得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短期觀光名義出境,期間最長不得逾4個月。

    • 2015/98

    教育部
    還款期限為5年(含本金寬限期1年),意即若您不需要使用本金寬限期,您僅須還款4年,若您使用本金寬限期(即還利息不還本金,期限1年),故1年加還款期4年共計5年。而還款期限為貸款撥付後的次月即開始計算。

    • 2015/98

    分享青年 (比利時)
    比利時當地有非常專業的語言學校,如果有當地語言的需求都可以到當地再做進修。其實歐語系國家人民英語能力都不是很好,所以在歐洲度假打工對英語能力不會要求太高,不過若英語能力很好,建議到英語系國家,對找工作會非常有幫助。

    外交部
    比利時人民熟稔英語的程度不一,不過或多或少仍可以英語進行日常溝通,對只諳英語的我國青年應不致造成太大困難。然在覓職方面,比利時雇主多要求受雇者具備比國官方語言(法語、荷蘭語或德語)其中一種,在首都布魯塞爾甚至要求法、荷雙語能力,建議我國青年赴比前及早準備。

    • 2013/53

    「青年度假打工」顧名思義就是讓青年出國度假,同時打工賺取度假費用。青年可透過結合觀光、打工、從事志工或自費遊學等方式,學習對方國語言、深入瞭解當地的文化、社會與生活,從而拓展國際視野。

    • 2013/51

    一、 請赴比利時台北辦事處所公布的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如果不是赴該等指定醫療機構體檢,其體檢報告需先公證,後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證明,再送交比利時台北辦事處。

    二、 至於良民證,請向戶籍所在地的警政機關申請。

    三、 在遞交申請表格等資料時,無需先辦理保險,等到比利時台北辦事處通知赴取簽證時,請購買足以保障您停留比國期間所有意外事故及健康照護的保險,包括醫療、住院和返台費用。合適的保險公司名單,請向比利時台北辦事處洽詢。

    • 2013/51

    請向比利時台北辦事處申請,上該辦事處網站(http://diplomatie.belgium.be/taipei/)下載長期簽證申請表格,完整填寫表格後,親赴該辦事處繳交申請表格及護照,並檢附具備2,500歐元等值新台幣的銀行存款證明或信用卡最近一期帳單、有效的回程機票或證明有足夠的財源購置回程機票、健康檢驗證明、良民證,另繳付簽證申請費180歐元等值的新台幣(約7,200元左右)。在接獲簽證核准通知後,親赴比利時台北辦事處取件,並繳交保險證明。

    • 2013/51

    申請人只能參加本計畫一次。取得比利時度假打工簽證如果未使用,超過期限後就會喪失資格,無法再獲發比利時度假打工簽證。

    • 2013/51

    申請人需具備2,500歐元等值新台幣的銀行存款證明,如果申請人不擬提出銀行存款證明,也可提出您信用卡最近一期帳單證明信用額度達2,500歐元等值的新台幣。另外,信用卡效期至少相當於停留期間

    • 2013/51

    申請簽證時,護照中需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自核發度假打工簽證之日算起,至少還有15個月之效期。

    • 2013/51

    簽證官面談時,申請者可選擇以英文、法文、荷蘭文及德文四種語言任何一種回答,簽證官會進行簡易語言能力測驗,目的在確保申請者到比利時之後可以與他人作基本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