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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98

    勞動部
    「白工」係指從事的工作薪資所得與工時等勞動條件與權益符合當地國勞動法令相關規定,並按法訂標準簽訂聘僱契約。「黑工」則指雇主未依當地勞動法令簽訂契約,薪資與工時等不符法定標準,或僅以口頭(非書面)約定的方式聘雇,不僅法律上缺乏保障,也影響其他人的勞動條件。提醒青年若因打黑工觸犯當地法令,將得不償失。


      外交部
    大部分的先進國家皆有法定基本工資,以澳洲為例,最近公告的一個小時工資是17.70澳幣,一週規定工作時數為38小時,工資為672.70澳幣,若您的打工所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即違反法定勞動條件,這就是所謂的「黑工」。而打黑工者沒有薪資單,且與雇主無簽訂契約或契約形式與內容違反當地國勞動法令,若因工作受傷,恐無勞工保險保障,須自行支付醫療費用,亦無類似我國勞退機制的退撫基金。因此青年朋友在出國前務必蒐集瞭解當地勞動環境與法規等相關資訊(相關資訊可參考外交部「青年度假打工」專屬網站),以確保個人打工權益。

    • 2015/9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部分與您自身的需求和預算相關,其中將分兩層面敘述,若您本身已有壽險、醫療險及傷害險等,建議您檢視本身的保單,並評估保單額度是否足夠,若不足夠則建議加保。若您本身無商業保險,但要度假打工,建議您優先購買傷害險、傷害醫療險及醫療險。旅行平安保險之保險期間有180天的限制,請留意保險之保障天數須涵蓋預定在國外停留時間。另建議您事先瞭解所購買之保險是否附帶提供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包含緊急醫療諮詢、安排就醫、轉送回國醫療等項目)。再次提醒,考量您的需求及預算,選擇適合的保險商品。

    有關保險資訊,可參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網站「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 2015/98

    交通部
    有關本國駕照可否視同國外當地駕照使用,或國際駕照搭配個人駕照使用,請於出國前查明各國不同的規定。交通部將持續配合外交部,於未來提供各國駕照相互承認機制相關資訊。若您在國內已取得高等級駕照,如卡車或巴士,可在您的國際駕照上註記。另建議除申辦國際駕照外,同時申請駕照審查證書(無肇事證明),以備於國外辦理車輛保險時使用。

    • 2015/98

    內政部役政署
    按兵役法規定,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臺曾設有戶籍之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因此凡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役齡男子,皆應依法接受徵兵處理,且其出境離開臺灣地區應經申請核准。上述「年齡屆19歲」之計算,以今(105)年來說,係指民國86年次出生者;而如年齡係18歲(民國87年次以後出生)者,非屬「役齡男子」,役政機關對這些男子尚無兵役上之出境管制問題。

    依現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我國男子欲出國,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之男子出境不受管制,不需申請核准即可出國;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得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短期觀光名義出境,期間最長不得逾4個月。

    • 2015/98

    教育部
    還款期限為5年(含本金寬限期1年),意即若您不需要使用本金寬限期,您僅須還款4年,若您使用本金寬限期(即還利息不還本金,期限1年),故1年加還款期4年共計5年。而還款期限為貸款撥付後的次月即開始計算。

    • 2015/98

    外交部
    英國新制規定,自2015年4月6日起一般民眾申請英國簽證都要繳納健康稅200英鎊,學生則為150英鎊。英國健康稅唯一可退費的情況是,當您申請英國度假打工簽證被拒,就會依照申請時繳交的費用退費。另有關BRP主要的改變在於以前英國核發度假打工簽證時,護照上的簽證貼紙為青年度假打工簽證,只要在簽證有效期2年內都可以入境英國,但根據新制規定,獲發簽證的護照將被貼上有效期限30天的臨時簽證貼紙。線上申請簽證時,必須填寫預計赴英日期;收到臨時簽證後,須在前述預計赴英日期起30天內入境英國,並在入境10天內至指定郵局領取BRP。如果逾期沒有入境,必須重新申請臨時簽證貼紙。欲瞭解簽證申請進一步訊息,可查詢英國政府2017年YMS簽證申請注意事項網頁英國政府YMS簽證資訊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移民健康稅

    衛福部
    我國青年擬赴國外度假打工6個月以上,可衡量自身情況,選擇繼續參加全民健保或辦理停保。如選擇停保,可暫停繳納保險費,返國後再復保,但在海外度假打工期間如發生須緊急就醫情形,無法向健保署申請自墊費用核退。如續保國內健保,在海外因緊急傷病的就醫費用,可於就醫當日6個月内依國內標準申請核退。

    • 2015/98

    勞動部
    建議先至勞動部網站「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查詢相關仲介及留學機構是否為我國合法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青年朋友出國度假打工前,務必蒐集瞭解欲前往度假打工國家的勞動環境及相關法規,熟知當地勞動條件後再與業者簽約。

    外交部
    目前背包客尋找打工機會的管道多係透過我國的仲介機構、外國就服機構,或是到國外後自己投履歷等。澳洲係法制完備且注重勞工權益的國家,青年朋友切勿因為急著賺錢,而從事不符法律規定的工作。在澳洲度假打工要注意的事項包含雇主是否提供法定基本工資,並且每一背包客享有與當地公民一樣的工作權益,例如:休假、輪班、加班等規定。青年朋友可透過澳洲政府「平等工作監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FWO)網站,瞭解勞動法令內容;倘遭受不平等的工作待遇,也可向該單位提出申訴。

    • 2015/98

    外交部
    FWO設有「全國翻譯及口譯服務局」(Translating and Interpreting Services National),倘有翻譯需求可先致電該局請求華語口譯人員以三方通話方式協助溝通。與政府機關聯繫的口譯服務費係由收話方支付。該局電話為13 14 50(自澳洲境外撥打+61-3-9268 8332)。如果一時之間沒有接通,建議另擇時間再撥打。

    • 2015/98

    分享青年 (加拿大)
    若前往加拿大度假打工會要求您提出2,500加幣的財力證明,此金額約為當地2個月的生活費,而在加拿大尋找工作機會取決於您的英語能力,原則上建議準備2-3個月的生活費,1個月生活費(含住宿、交通、餐食)約1,000加幣,而單程機票自臺北到溫哥華為新臺幣22,000元,若想就讀語言學校,所需費用則須另計。加拿大工作的限制與其他國家相似,度假打工青年無法從事需要專業證照的工作,如教師、醫護人員等,此類型工作皆需持有加拿大證照。此外,旅行支票在加拿大較不通用,但基於安全考量,建議您可攜帶旅行支票前往加拿大後,直接存入銀行戶頭,以便隨時提領現金使用。因此,可考慮準備1,000加幣現金,其餘皆可使用旅行支票。倘攜帶超過10,000加幣現金,入境時須依規定向海關申報。

    • 2015/98

    日本交流協會出席代表
    基本上工作契約皆由當事人與雇主雙方商定,但簽訂一年的工作契約與度假打工簽證的主旨不符。因此,我們建議您先思考自己計劃工作多久,再與雇主簽約。

    • 2015/98

    韓國駐臺北代表部出席代表
    基本上臺灣朋友前往韓國度假打工大多是短期打工,且多在大學附近的餐廳或商店工作,或是在韓國透過朋友介紹,獲得家教的工作機會(為一對一教學)。但不得在補習班進行授課。

    • 2015/98

    韓國駐臺北代表部出席代表
    臺韓度假打工協定並無最高酬勞的限制。另依據韓國政府規定,2016年最低基本工資為時薪6,030韓元,且工作時數1年不可超過1,300小時。

    • 2015/98

    外交部
    可至外交部「青年度假打工」網頁「相關連結」專區查詢部分具公信力的求職網站資料。此外,與我國簽訂度假打工協議的歐洲國家若在臺設有貿易辦事處或經濟文化辦事處,也可直接向這些單位洽詢。

    • 2015/98

    澳洲駐華辦事處出席代表
    度假打工期間若要租車或買車,駕駛人必須持憑有效駕照,澳洲當地汽車業者及租車公司的網站都有相關資訊可供參考。
      分享青年(澳洲)
    無論租車或買車,一定要購買保險。若是要買二手車,建議親自查看車況,並注意哩程數、年份及輪胎胎紋等,最好邀請對車子熟悉的朋友協助。另外,購買二手車必須到當地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在澳洲無論是買新車或二手車,車主都必須購買當地的「強制第三人責任險」,才可開車上路。
      外交部
    交通意外為目前我度假打工青年在澳洲最常發生的急難救助事件,主要原因在於青年朋友多數缺乏成熟駕車經驗,為求在國外打工移動方便,在出國前才匆促考取駕照,以利用澳洲予我國人免試換照待遇在該國當地駕車,又澳洲與我國行車方向相反且路況多變,導致交通意外事故頻繁。呼籲青年朋友切勿心存僥倖,貪圖一時之便,而忽略駕車安全應有的謹慎態度與基本常識。

    • 2015/98

    外交部
    為提供青年朋友完整即時的資訊與服務,外交部自2014年6月起邀集相關部會定期召開「青年度假打工跨部會協調會議」,共同研處青年朋友在海外度假打工可能遭遇的問題,包括雇主未予公平的勞動條件或合理薪資、便捷化海外保險加(續)保服務與急難救助等,並於2015年10月間在外交部「青年度假打工」網頁建置「申訴管道」專區,提供青年朋友遭雇主剝削或剋扣工資等不當待遇時,當地國申訴管道相關資訊及勞動法規,並洽請勞動部同步掛載於該部「青年度假打工專區」,兩部上述專頁並已建立連結。倘遇國內仲介糾紛案,統由勞動部受理查處,涉及國外仲介與雇主者,我駐外館處在尊重駐在國政府法律及公權力原則下,將協助當事人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並追蹤後續辦理情形。

    • 2015/98

    澳洲駐華辦事處出席代表
    澳洲政府原訂自今(2016)年7月1日起,赴澳洲度假打工的背包客不再享有免稅額,所有的收入將會被徵收32.5%的個人所得稅。由於此項政策引起澳洲各相關產業界關切,紛表不同意見,故澳洲政府今年已就此政策重新檢討,結果將另行公布。澳洲政府最新政策情形可向澳洲駐臺辦事處洽詢。若對於在澳稅務權益有任何疑問,亦可向澳洲主管機關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詢問。

    • 2015/98

    勞動部
    就業服務法及相關子法已明確規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如青年朋友遇有收費過高或巧立名目的情形,可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臺灣就業通」客服專線0800-777-888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

    • 2015/98

    澳洲駐華辦事處出席代表
    在澳洲若要從事技術性工作,須經專門技術鑑定。度假打工的簽證與技術人員的簽證有所不同,而操作堆高機的工作應適用技術人員簽證,因此必須先通過當地相關鑑定測驗取得證照,才能擔任此類工作。

    • 2015/98

    分享青年 (比利時)
    比利時當地有非常專業的語言學校,如果有當地語言的需求都可以到當地再做進修。其實歐語系國家人民英語能力都不是很好,所以在歐洲度假打工對英語能力不會要求太高,不過若英語能力很好,建議到英語系國家,對找工作會非常有幫助。

    外交部
    比利時人民熟稔英語的程度不一,不過或多或少仍可以英語進行日常溝通,對只諳英語的我國青年應不致造成太大困難。然在覓職方面,比利時雇主多要求受雇者具備比國官方語言(法語、荷蘭語或德語)其中一種,在首都布魯塞爾甚至要求法、荷雙語能力,建議我國青年赴比前及早準備。

    • 2015/514

    韓國物價較國內高昂,以租屋為例,首爾最便宜之租屋如通常供韓國中南部青年學子北上應考時的臨時住所,面積約兩坪,僅夠一人躺下與站立轉身的空間,月租25 ~ 30萬韓元,約折合250 ~ 300美元,或新臺幣7,500~9,000元;較好的單身套房,月租45 ~ 50萬韓元(約折合新台幣15,000元);首爾近郊地區之租金雖較便宜,但每日須自郊區搭公車轉地鐵赴首爾打工,一天車資韓幣4,000 ~ 6,000元不等,往返車程1~1.5個小時。 飲食方面,一人份簡單小吃須為3,000 ~ 5,000韓元,約折合新臺幣100 ~ 150元,稍好的餐點為7,000 ~ 10,000韓元,折合新臺幣200 ~ 300元;每天最簡單最節省之三餐費用,平均至少約2萬韓元,如再加上住所月租金、交通費、手機費、韓語學費,每月至少韓幣110萬 ~ 130萬元,此係基本開支,尚未含其他旅遊娛樂等費用。 另依韓國政府2015年之最新規定,持「觀光H1簽證(含度假打工簽證)」赴韓人士,一年最高工時上限為1,300小時(一年52週,每週25小時)。請前往韓國從事度假打工之國人,注意此一工作時數上限申請打工工作時,依上述工時上限妥為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