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的YMS計畫並不包括您的家人。若家人想以非觀光身分在英國停留超過 6 個月,應向英國移民署(UKVI)申請適當簽證。申請人的配偶或伴侶只要符合資格,也可以另外個別申請參加YMS。又YMS參與者不能有18歲以下的小孩同住或需要扶養,倘申請者育有子女,切勿試圖掩飾該等事實,並須提供子女毋需申請者扶養,且沒有18歲以下小孩同住之證明。
向英國簽證申請中心申辦YMS簽證繳交之報名費,不論結果如何,都不能要求退費。在未取得贊助證明﹝CoSs﹞前,請勿向英國簽證中心登錄申辦YMS簽證,因為資格不符者,將無法要求退費。
參與YMS計畫的申請人必須申請簽證,費用為208英鎊 (約合新台幣 NT$1,0400元)。關於YMS簽證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英國移民署(UKVI)及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BTCO)網站。
英國當局將依其犯罪紀錄查核管道及申請者之移民紀錄,以確保參與者符合進入英國所需之條件。若干英國雇主–尤其是學校或幼兒照顧行業 - 會需要受雇者提供良民證,如果申請人想從事這方面的短期工作,建議先備妥良民證。
YMS計畫申請人不需要檢附健康證明書。但是對於將在英國停留6個月以上(YMS參與者屬之),來自結核病高危險國家者,移民官員例將要求包括肺結核項目之健康檢查,包括提供X光片(台灣目前非結核病高危險國家);對於入境時顯有病情或來英治療病症者,移民官皆會要求健康檢查。
申請人只能參加YMS 計畫 1 次。取得YMS簽證卻未使用,即喪失參加YMS的機會,終其一生不可能再次獲發YMS簽證。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資料時必須持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護照。申請人經由YMS申請入境英國,將可在英國停留2年的時間。申請人的護照效期在2年以下者,需在入境英國後向駐英國代表處或駐愛丁堡辦事處辦理換(補)發中華民國護照。
可以。不過申請者必須離境,在台灣提出申請,在資格條件符合情形下就能參與YMS計畫。
儘管英國相關法令未限制YMS參與者在英國唸書的條件,但是計畫到英國就學,以取得學位為目的的學生,仍須經由移民計點制(Point-Based Scheme, PBS)下的第四類別(Tier 4)規定申請赴英就學。YMS主要的目的在使參與者能在英國工作並體驗英國的生活,而非來英就學,不過仍可參加各種短期(夜間)進修或語言課程。如需更多有關以學生身分前往英國進修的資訊,請參閱英國文化協會網站。
可以!YMS計畫開放給 18 到 30歲的學生或非學生參加,前往英國工作及旅遊,也可以自費進修或自願擔任志工。以取得學位為目的者,必須另外申請第4 類(Tier 4)學生簽證。
前往英國旅遊和工作2年是非常豐富的體驗,但支出也不小;YMS計畫並不提供資金協助,申請人必須自行安排自己在英生活、工作及旅行等事項,包括交通、機票費用、報名費、住宿及生活費用、以及在英國找工作。
2013年全年名額為 1,0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