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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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海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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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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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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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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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生(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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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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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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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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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凱恩斯(Cairns)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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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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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於凱恩斯山區公路雙白線超車,與對向來車相撞,造成同車2名女性背包客及對向來車澳籍女性駕駛等共4人受傷住院,警方以「危險駕駛」罪名起訴當事人、沒收護照並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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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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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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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處協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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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須支付高額律師費用及對方車輛透過保險公司求償;當事人盼駐處資助,惟駐外館處為政府機構,未編列相關預算支應,爰轉請凱恩斯當地臺灣聯誼會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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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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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法官當庭判處徒刑,惟同意免除入獄服刑。由於當事人簽證到期,經委任律師協調警方歸還護照後,順利搭機返臺。當事人感謝駐處自案發以來的各項協助。
- 由於當事人無保險,對方請求高額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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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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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國人赴海外度假打工,務必投保適(足)額保險,以免意外衍生鉅額醫療費用或損害賠償致無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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