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當事人於凱恩斯山區公路雙白線超車,與對向來車相撞,造成同車2名女性背包客及對向來車澳籍女性駕駛等共4人受傷住院,警方以「危險駕駛」罪名起訴當事人、沒收護照並交保候傳。

案例類型

交通意外、海外保險

填報單位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當事人姓名

強生(化名)

案發時間

105年6月24日

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澳洲凱恩斯(Cairns)山區

案由

當事人於凱恩斯山區公路雙白線超車,與對向來車相撞,造成同車2名女性背包客及對向來車澳籍女性駕駛等共4人受傷住院,警方以「危險駕駛」罪名起訴當事人、沒收護照並交保候傳。

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n/a

駐處協處情形

當事人須支付高額律師費用及對方車輛透過保險公司求償;當事人盼駐處資助,惟駐外館處為政府機構,未編列相關預算支應,爰轉請凱恩斯當地臺灣聯誼會提供必要協助。

結果

  1. 當事人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法官當庭判處徒刑,惟同意免除入獄服刑。由於當事人簽證到期,經委任律師協調警方歸還護照後,順利搭機返臺。當事人感謝駐處自案發以來的各項協助。
  2. 由於當事人無保險,對方請求高額損害賠償。

備註

提醒國人赴海外度假打工,務必投保適(足)額保險,以免意外衍生鉅額醫療費用或損害賠償致無力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