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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甫在澳洲度假打工3個月,於駕車前往打工地點途中因閃躲動物發生車禍,導致內出血及手部骨頭錯位,須進行手術。

案例類型

交通意外、無海外醫療保險

填報單位

駐雪梨辦事處

當事人姓名

小誠(化名)

案發時間

105年12月9日

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距雪梨3小時車程處

案由

當事人甫在澳洲度假打工3個月,於駕車前往打工地點途中因閃躲動物發生車禍,導致內出血及手部骨頭錯位,須進行手術。

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n/a

駐處協處情形

  1. 駐處接獲當事人求助電話,即派員於翌日將當事人接回雪梨市區,並安排入住僑胞開設的民宿。駐處除表達慰問關懷外,並轉交「澳洲台灣商會」募集的急難救助慰問金,另協助採買生活必需品。考量本案屬急難救助性質,駐處依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第8條規定,同意當事人免繳相關文件證明費用。
  2. 澳洲慈濟分部人員與當事人友人協助當事人赴臨近醫院進行X光檢查,確認身體狀況適合搭機。

結果

當事人因未投保海外醫療保險,國外手術費用高昂,經與家屬聯繫後,已搭機返國治療;入境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駐機場辦事處人員並提供協助通關及照料。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