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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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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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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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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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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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國人(2名持度假打工簽證,2名在澳具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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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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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8月及9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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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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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昆士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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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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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處於104年8月間接獲昆士蘭警方通報一起電信詐欺案,涉案國人計21名,其中19名持度假打工簽證,疑似在澳透過電話詐騙中國大陸民眾,除主嫌遭澳洲聯邦警察起訴外,其餘人等均遭移民局註銷簽證,移送移民局收容中心等待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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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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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士蘭警民聯絡官通報駐處,惟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未能透露細節。
- 澳方積極蒐集及翻譯本案相關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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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處協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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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處接獲昆州警方通報後,即趕往當地看守所探視遭澳洲聯邦警署(AFP)起訴並羈押的我國人,並通知其等家屬及洽請律師協助。
- 駐處於當事人羈押候審期間,提出探視申請,並與當事人聘僱的辯護律師切取聯繫,以掌握案情最新發展。
- 俟高等法院終審判決,駐處即申請判決書,並聯繫澳洲移民局妥處涉案國人遣返回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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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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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19名遭註銷度假打工簽證的國人遣返回臺後,由我司法機關繼續偵辦,彰顯跨國合作打擊跨境犯罪的決心。
- 其中4名涉案國人經昆州高等法院判決有罪,駐處洽繫澳洲移民局安排2名持度假打工國人遣返回臺,由國內司法機關繼續偵辦;另2名具當地居留權的國人則在澳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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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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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我國青年以度假打工名義赴澳涉入犯罪的新型態,提醒青年朋友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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