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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度假打工簽證到期後,打工的餐廳負責人協助申辦工作簽證,惟105年9月間該項申請遭匈國政府拒絕,並限期於10月間離境。

案例類型

逾期居留

填報單位

駐匈牙利代表處

當事人姓名

家齊(化名)

案發時間

105年10月14日

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匈牙利

案由

當事人度假打工簽證到期後,打工的餐廳負責人協助申辦工作簽證,惟105年9月間該項申請遭匈國政府拒絕,並限期於10月間離境。

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當事人於度假打工簽證到期後仍在匈國非法打工,匈國移民局於當事人護照加註「驅逐出境」及「限期105年10月oo日前離境」的字樣與章戳。

駐處協處情形

駐處向當事人解釋,由於渠於度假打工簽證到期後,不僅逾期居留,且未持有正式工作簽證打工顯屬違法。駐處提醒當事人務必於限期內離境。

結果

當事人於限期內返臺。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