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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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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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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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來源: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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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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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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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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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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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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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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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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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與友人同行旅遊發生車禍,多處骨折,須立即住院手術,醫療費用高達新臺幣17萬6千多元,其友人傷勢輕微,醫療費用約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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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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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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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處協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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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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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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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出國前投保傷害保險及醫療險,並續保全民健保,爰申獲健保給付新臺幣3萬6千多元外,餘14萬元醫療費用則由商業保險全額理賠;惟同行友人因出國前投保的旅行平安保險已逾保險期間,無法獲得理賠,醫療費用須全額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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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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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度假打工期間大多逾180天,一般旅行平安險保險期間最多僅180天,呼籲青年朋友出國度假打工前,請先投保適(足)額的傷害險及醫療險,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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