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當事人於上班期間依雇主指示,駕車偕另2名同事外出採買食材,途中為閃避袋鼠不慎撞車,造成右手骨折,右手腕大塊肌肉遭擋風玻璃碎片削落。

案例類型

勞工保險

填報單位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當事人姓名

郭○○

案發時間

104年8月2日

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西澳北部Kununurra快餐外賣店

案由

當事人於上班期間依雇主指示,駕車偕另2名同事外出採買食材,途中為閃避袋鼠不慎撞車,造成右手骨折,右手腕大塊肌肉遭擋風玻璃碎片削落。

當地國相關機構

處理過程

n/a

駐處協處

情形

駐處同仁接獲通報後即致電伯斯各主要醫院尋獲當事人下落,並持續掌握當事人復原情況。

結果

華裔雇主為當事人申請工傷理賠,以支應相關醫療費用。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