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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

度假打工勞動糾紛案件申訴、諮詢或救援資訊一覽表

項目

內容

備註

主管機關

(含網站、電郵或電話)

勞動檢查機構 (Contrôle des lois sociales)

提供勞工權益相關資訊,辦理個別約談及受理申訴案件。
網站:www.emploi.belgique.be
電話:+32-2-235-5401

職場檢查機構(Contrôle du bien-être au travail)

受理職場環境(包含員工身心環境),包含騷擾欺壓案件。
網站:emploi.belgique.be
電話:+32-2-233-4546

自雇者社會保險機構 (INASTI, Institut national d'assurances sociales pour travailleurs indépendants

管理自雇者之社會保險及預防社保金詐領。
網站:www.inasti.be
電話:+32-2-546-4211

國家職業辦公室(ONEM, Office National de l'Emploi)

管理失業保險,提供工作、教育及勞工權利義務等資訊
網站:www.onem.be
電話:+32-2-542-1611

國家社會福利辦公室(ONSS, Office National de Sécurité Sociale)

辦理工作申報、社福金繳納及工作證明
網站:www.rsz.fgov.be
電話:+32-2-509-5959

  1. 比利時設有24個地方勞動檢查機構,國人可依工作地點所在就近洽詢tsw@werk.belge.be;比利時設有8個區域職場檢查機構所在地點,國人可依工作地點就近洽詢cbe.bruxelles@emploi.belgique.be
  2. 性侵案件請向當地警察局申訴。報案電話:107
  3.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32-475-472-515
  4. 其他法律扶助資訊:調解委員會(網站:www.mediation-justice.be)

 

提出方式

1. 公司內部管道。

2. 電話諮詢或親往主管機關申訴。

 

需備文件

1. 工時證明(包括打工、加班、新增工時、週日及夜間超時工作等);

2. 工作條件證明(包括薪資、獎金、交通補助等);

3. 薪資證明(薪資單、支薪日期、薪資扣除額等);

4. 社福文件(個人帳戶、工作合約、全職條款等);

5. 休假證明(例假日、給薪年假);

6. 工作不平等待遇證明。

 

處理流程

視個案而定

 

大約處理時程

視個案而定

 

是否提供免費語言翻譯

及如何申請

可使用法語或荷語,大部分承辦人員精通英語,惟無免費語言翻譯。

 

其他(含當地救援資訊)

1. 如對上述機構調解、仲裁結果不滿意,可自行向法院提出告訴。

2. 警局:101;救護車/火警:112

 

比利時勞動糾紛(含性騷擾案件)求助及申訴管道

駐歐盟兼比利時代表處:http://web.roc-taiwan.org/be/index.html

簡介

「臺比度假打工計畫」於2013年3月29日生效,提供我國青年在比利時長達1年的居留期並提供短期就業機會,以貼補旅遊所需花費。計畫以度假為主,打工為輔,每年申請人數上限為200名。

比利時法定最低工資、相關規定及諮詢管道

(一) 最低工資:
比利時最低工資自1975年起由各個產業雇主聯盟及工會協商決定,非由政府規定。歐盟目前並未明文規定各會員國的最低工資,主因目前各會員國最低工資多由各產業自行協商決定,且各國稅制與社會福利制度各異 。2015年6月成人勞工每月最低工資數額為 1501.82歐元。

(二) 工時與加班:
法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每週工時為38小時,對於星期一至六加班工作者,必須支付至少原時薪50%以上額外報酬,星期日及公定假日加班,必須支付至少原時薪100%以上的額外報酬。

(三) 申訴管道:
請您務必自行記錄工作日期和時間,並妥善保存薪資支票或薪資單及相關文件(例如勞動契約、社會保險投保紀錄)副本。可向工作所在地(法蘭德斯區、瓦隆區、德語區及大布魯塞爾區)的勞動檢查機構或所屬工會提出申訴。

比利時勞動環境及勞動法令簡介

一、勞工素質

整體而言,比利時的勞工品質在西歐名列前茅,工作效率及勞動生產力均高,因此吸引如 FORD、VOLVO、AUDI等國際知名汽車廠在比利時設立裝配工廠。

二、勞工法令

(一)勞工法規:
比利時勞工法令嚴格周延且工會組織發達,舉凡社會福利、醫療保險、工資、工作時數、休假日數、工作環境及員工須否參加工會組織等均有法律規定。大部分勞動條件係由各行業別集體協商 (collective bargaining)制訂,因此各業別間可能有不同的規定,集體協商的結果經由政府依法定程序公布,成為正式法令。集體協商適用範圍達96%的全國勞工。

比利時員工代表制度分為工會(trade union)及企業內勞資協議會(work council)。比利時勞工法規定,超過100名員工的公司必須設立勞資協議會,每月召開例行會議,員工可藉此瞭解公司產量及營業的相關訊息。僱用員工數在50至99名的公司雖無須設立勞資協議會,但應成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全體勞工選出代表組成,與雇主就經濟及社會議題協商,並至少選派一位工會代表,監督及保障員工的利益。所有受僱勞工及自僱者(self-employed)依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該保險包括對員工及其直系子女的補助、醫療、退休養老金及失業金等。此外,雇主亦須在私人保險公司為員工投保賠償險,範圍包括工作中及往返工作時的意外險。

(二)工資及工時:
依據歐盟統計局(Eurostat)2015年6月調查歐盟國家最低工資統計,比利時每月最低工資為1,501.82歐元,約為全歐工資平均數的51%。

比利時法律規定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可採取彈性上下班。法定每週工時則為38小時(視勞資雙方契約及集體協商,實際工時可能較此時數更短)。此外,每年加發年終獎金(20日至30日薪資)及度假津貼(holiday bonus,月薪的92%)。

(三)年度有給休假日數
比利時法律規定所有勞工及受僱者,每星期工作6日者,工作滿6個月有12日休假、滿一年有24日;每星期工作5日者,工作滿6個月有10 日休假、滿一年有20日。2002年1月1日起對剛畢業社會新鮮人的休假規定,未滿25歲之剛畢業學生如於4個月內就業,次年即有21日休假日數。除法律明文允許的情況(例如觀光地點及餐飲業地區行業)外,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於星期日及國定假日工作。

(四)國定假日(public holidays)
比利時政府規定的國定假日有10日,包括1月1日、5月1日勞動節等。

三、最新資訊

請至比利時勞動部網站歐盟公共就業服務(EURES)網站 查詢。

資料來源:  勞動部-青年出國度假打工(勞動法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