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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受理單位: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Israel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aipei)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4樓2408室333號

電話:+ 886-2-2757-9692

傳真:+ 886-2-2757-7247

Email:cao-asst@taipei.org.il

網址:[連結]

年齡限制:18歲至30歲(均含)

名額限制:每年200名

資料來源:以色列外交部(資料內容如有異動,請以受理單位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供資訊為主)

申請資格

  1. 18歲至30歲(均含);
  2. 未有受扶養眷屬隨行;
  3. 未曾參與台以度假打工計畫;
  4. 遵守以色列健康要求規範。


應備文件(行前請先向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預約申辦及確認所需文件及程序)

  1. 簽證申請書;
  2. 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且自簽證核發日起,護照效期至少還有18個月;
  3. 持有回程機票或經費證明足夠購買回程機票;
  4. 停留以色列初期持有以方認定之足夠生活費用證明;
  5. 取得停留以色列期間之意外及醫療保險證明,包括生病或死亡之全額住院及後送等範圍;
  6. 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六個月內開立之英文版良民證,並經公證機構公證後,再由外交部領務局復驗;倘良民證非屬台灣政府提供,則需經海牙認證(Apostille)。


旅行保險

目前市面上一般旅行平安險的保障天數最多為180天,而大多數出國度假打工朋友,停留的時間往往會超過半年,所以您一定要選擇保障足夠天數(預定在國外停留時間)的保險產品。

有關保險資訊,可參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網站「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其他規定

  1. 取得以色列度假打工簽證入境以色列者,得於入境以色列之日起計算最長停留12個月。
  2. 不得從事永久性工作,且不得受僱於同一雇主超過3個月。
  3. 得於停留以色列期間參加訓練、語言或研究課程,但不得超過3個月。

停留以色列期間注意事項

一、交通注意事項:初抵以色列宜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公共巴士為最方便之交通工具,約5至15分鐘1班;除非已熟悉路況、交通規則或駕駛文化,請避免貿然自行開車,倘確實有行車需求,可參考以下車商資訊,其價格視車輛種類、租賃時間等而定,請注意勿行駛在市區公共交通工具專用道,否則將遭高額罰款;另路邊停車即使在藍白線區亦需付費(可在收費亭或手機APP如Pango、Cellopark等繳費),並須注意車輛保險通常不會涵蓋巴勒斯坦地區,例如西岸(包括伯利恆)、加薩走廊等。

(一)租車公司:

  1. Eldan [連結]
  2. Shlomo Sixt [連結]
  3. Hertz [連結]

(二)共享汽車:

  1. Car to [連結]
  2. Autotel(僅適用台拉維夫)[連結]

(三)導航系統:

  1. Moovit(適用大眾運輸)
  2. Waze
  3. Google Maps

二、緊急事故處理:以色列治安尚稱良好,惟在公共場所,尤其是火車站、海灘等,仍需保持警覺,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倘發生緊急事故,請撥打下列專線:

(一)警察通報專線100

(二)緊急醫療專線101

(三)火災救援專線102

(四)重大災變救援104

(五)駐以色列代表處急難救助電話054-427-5204

(六)消費爭議:發生消費爭議流程,向企業進行客訴-向Israel Consumer Council申訴-Israel Consumer Council調查並與企業溝通談判-協助提出消費訴訟。Israel Consumer Council電話:+972-1-700727888;24小時WhatsApp熱線電話:+972-3-6241053。網頁資訊:[連結]。(註:該網站僅限以色列網域瀏覽)

(七)性別暴力:倘遇性暴力相關案件,可就近直接向本地警察報案;若受害者因故不擬直接報案,可撥打以色列政府或民間組織24小時熱線電話,以獲得就醫、心理輔導等相關協助,相關電話:+972-77-9208560;24小時熱線電話118(贖罪日除外);另民眾亦可上網通報以色列政府:[連結]。

三、醫療資訊:一般感冒在診所即可看診,重症須前往大醫院掛急診,台拉維夫市主要有大型公立醫院Sourasky Medical Center(地址:Weizmann St. 6, Tel Aviv);以色列醫療費用高昂,參加度假打工計畫者,務請依規定於申請簽證時取得停留以色列期間之意外及醫療保險,包括生病或死亡之全額住院及後送等費用。

四、氣候:以色列屬於地中海型氣候,夏季乾熱,冬季有雨。

五、時差:較我國晚6個小時,但在3月最後一個週日至10月最後一個週六止實施日光節約時間,晚我國5小時。


勞動環境(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核發度假打工簽證後,將提供外籍勞工權益手冊供參):以色列勞工法原則適用於所有勞工,但部分規定需工作滿一定年資以上方可適用,例如:員工需受僱於同一雇主滿6個月以上,才可以適用雇主為員工強制提撥退休基金及休假補助費、離職金之規定。

一、聘僱合約:

(一)雇主須以受僱者理解之語言,與受僱者簽署聘僱合約。

(二)聘僱合約應載明:勞資雙方身分資訊、工作職掌、薪資結構及相關法規、發薪日、聘僱起訖日、一般工時及每週休息期、有薪休假(年假、節假日、病假等)細節等。

二、以色列法定最低工資(自2025年4月起實施):

(一)全職工作者每月最高工時182小時,單月最低工資6,247.67以色列幣(NIS)。

(二)按時計薪者,每小時最低工資34.32NIS。

(三)建議保存好每日工時、休息日及休息時數之書面記錄。

三、加班費:單日加班前2小時,受僱者每小時可獲個人時薪1.25倍;單日加班逾2小時部分,每小時可獲個人時薪1.5倍。

四、交通補助:倘受僱者需通勤前往工作場所,受僱者有權獲雇主補助每日最高22.6NIS之交通費,或預付交通票卡,擇其價格低者或依據勞資協商。

五、發薪日:按月計薪者,雇主應於每月9日前,支付前月薪水。

六、每週休息期:受僱者有權每週休息至少36小時,且必須涵蓋週五、週六或週日。

七、宗教節假日:按月計薪者,受僱者有權在週休之外,享有薪之猶太或個人宗教節假日每年最多9天。

八、病假:經出具醫生證明,依據受僱期長短,每工作滿1個月可休病假1.5天,最多90天。

九、聘僱合約終止:

(一)受僱者自願離職:按月計薪且受僱前6個月者,每工作滿1個月,須提前1天書面通知雇主;滿2個月,則須提前2天,以此類推。

(二)雇主解除合約:同上。

(三)倘受僱者或雇主未依規定事前書面通知對方,則違規者須補償對方相應時數之受僱者薪資金額。

十、倘遇勞資糾紛,可向以色列外交部領務局申訴,電話02-530-3301(開放時間週日至週四上午9點至下午1點);或向以色列勞動部外籍勞工權益申訴專員(Ombudsperson for Foreign Workers’ Labour Rights in the Ministry of Labour)投訴,電話074-769-6161,簡訊050-629-0758,電郵foreignr@labor.gov.il;亦可撥打以色列內政部移民署客服中心專線074-7083450或1-700-707-889。

十一、倘遇性騷擾情形,可直接撥打警察專線100報案;倘擬尋求心靈支持,可撥打*1202女性熱線或*1203男性熱線。

十二、以色列知名求職網站:

(一)Drushim [連結](註:該網站僅限以色列網域瀏覽)

(二)All Jobs [連結](註:該網站僅限以色列網域瀏覽)

(三)Glassdoor [連結]

(四)Linkedin

重要交通規則

一、速限:以色列都會區最高速限為時速50公里、城際道路80公里、高速公路110公里。

二、開啟頭燈:每年冬令時間行駛於城際道路時,所有車型、車輛均須開啟頭燈。

三、扣留車輛:駕駛嚴重違反交通規則時,警察有權扣留車輛至多60日,包括酒駕、毒駕、超載、無照駕駛等。另行車時禁用手機,除非有免持裝置。

四、安全帶:所有車輛內之所有乘客行駛於所有道路時,均須繫上安全帶。

五、反光背心:所有車輛均須備有反光背心;為使行經車輛看見駕駛,行駛於城際道路期間因故須停在路邊時,駕駛下車時須著反光背心,除非駕駛站在人行道上。倘下車人數多於1人,則至少其中1人須著反光背心。

六、酒測:警察有權要求駕駛以體內酒精測定儀、血液、尿液取樣等方式進行酒測,即便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之虞;拒絕酒測者,將被視為酒駕。

七、路面線路:路面黃線代表路緣,路邊紅白標誌代表禁止停車,嚴禁跨越白色中線,包括擬左轉進入停車場。以雙黃線隔開之道路為大眾運具專用道,例如公車、計程車等。

八、禮讓路權:直行車須禮讓已在圓環車輛先行。另警車及救護車執勤時車頂會有藍紅閃燈,該等車輛鳴笛聲響時,駕駛須靠右讓道。

九、燈號:當紅綠燈不靈且閃黃燈時,駕駛須遵守交叉路口馬路號誌。行人穿越燈號只有綠色和紅色,綠燈代表允許在行人穿越道小心通行,紅燈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