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103年度「外交小尖兵」徵文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

外交部與教育部自民國91年起合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旨在培育E世代英語人才溝通能力、團隊精神及國際視野。每年透過英語戲劇及演講等比賽遴選前三名高中職、五專學校組成之優勝隊伍,並安排其赴海外參訪,進行親善活動。本活動今年已邁入第13個年頭,此次希望透過公開徵文的方式,廣徵歷屆小尖兵參賽(訪)的心路歷程與心得分享,以傳承「外交小尖兵」的優良傳統,鼓勵更多青年學子走向國際,擁抱世界。

二、徵件對象:歷屆(91-102年)「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參賽者。

三、徵文主題:外交小尖兵的蛻變

四、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外交部
活動網址:「外交小尖兵主題網站
聯絡洽詢: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陳小姐電話:02-2348-2250

 

五、投稿資訊:

(一)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03年9月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收件方式: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外交小尖兵徵文活動小組」收。 
(三) 報名文件:

1.報名表:請點選下載。 
2.著作權授權書:請點選下載
3.「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參賽證明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上四份文件缺少任何一份文件或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四) 徵文格式:

1.字數:1000-1500字
2.字號:14
3.行距:25
4.字型:標楷體

 

六、評審標準:

(一) 內容具創意性50% 
(二) 文筆修辭優美30%
(三) 符合徵文主題20%

七、獎勵辦法:

(一) 由外交部成立專案評選小組,就所有投稿作品篩選前5名優勝作品,取特優獎1名;優等獎2名;佳作獎2名。

特優獎:獎金新臺幣2萬元及外交部部長獎狀。
優等獎: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及外交部部長獎狀。
佳作獎:獎金新臺幣1萬元及外交部部長獎狀。

(二)得獎名單公布於「外交小尖兵主題網站」,並將擇期在外交部舉行頒獎典禮。

八、著作權與相關規定:

(一) 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或侵害他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若主辦單位權益因此受有損害,參選者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 參選者應與外交部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外交部,授權外交部及外交部再授權之人使用,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外交部保有得獎作品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三) 參選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他人權益者,參選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依法應就源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中獎人俟申報所得稅時,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五) 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請參閱「外交小尖兵主題網站」以獲取最新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