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類型
|
急難救助
|
填報單位
|
駐愛爾蘭代表處
|
當事人姓名
|
綾芸(化名)
|
案發時間
|
105年9月24日
|
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
愛爾蘭都柏林Kildare市
|
案由
|
當事人因未按時服用藥物致精神異常,將自己反鎖浴室,自言自語,同為度假打工同事向駐處及僑團「愛爾蘭臺灣協會」求助。
|
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
n/a
|
駐處協處情形
|
- 駐處請當事人同事在場陪同及照顧,並立即電話通知當事人在臺母親,請儘速赴愛照顧其女,駐處並洽請「愛爾蘭臺灣協會」會長協助報警處理。
- 由於當事人母親護照效期已屆,駐處聯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協助趕換護照;伊抵愛後,駐處派員接機照料,並陪同前往醫院探視當事人及提供必要協助。
|
結果
|
本案報警處理,當事人母親前往愛爾蘭照料。
|
備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