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當事人搭機入境布里斯本時,因行李攜帶存有未成年女性色情影片的外接硬碟,遭機場移民官臨檢扣押。

案例類型

非法攜帶含色情影片的外接硬碟

填報單位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當事人姓名

阿達(化名)

案發時間

105年11月15日

案發地點

(含公司名稱、工作性質)

澳洲布里斯本

案由

當事人搭機入境布里斯本時,因行李攜帶存有未成年女性色情影片的外接硬碟,遭機場移民官臨檢扣押。

當地國相關機構處理過程

機場移民官致電我駐處通報相關案情,並告知當事人本案須請律師協助。

駐處協處情形

  1. 駐處獲報立即提供在布市執業的3位臺裔律師供當事人參考,並聯繫當事人母親告知相關案情,另向澳洲移民局布里斯本遣返中心瞭解當事人遣返時程。
  2. 駐處密切關注案情進展及派員赴遣返中心關懷當事人及提供必要協助,並隨時告知當事人在臺母親相關案情進展。

結果

  1. 當事人家屬另委請當地刑事律師代理訴訟。
  2. 經澳方調查,當事人所持資料包括106個影像及34部影片,判處當事人18個月徒刑。當事人將於服滿8個月徒刑獲釋後遞解出境,並須繳交2,000澳元保證金,以確保3年內良好行為。

備註

  1. 旅客入境澳洲時須誠實填報攜帶的物品及資料,申報不實者將導致嚴重後果。持有未成年色情影片在澳係屬違法行為,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及)45萬澳元罰金。
  2. 於布里斯本入境遭拒旅客一般先暫置澳洲移民局布里斯本遣返中心,72小時內原機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