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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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保險、全民健保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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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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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來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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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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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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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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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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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
(含工司名稱、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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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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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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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某日突感身體不適而暈厥,全身高燒不退,且無法排尿,經緊急送醫後,診斷為大腸桿菌感染致尿道炎,住院4日,費用約新臺幣15萬元。
- 當事人雖續保全民健保,惟全民健保核退補助最多新臺幣3萬元。
- 當事人出國前業購買「旅行平安保險」、「傷害保險」(即意外險)及「海外突發疾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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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國相關機構
處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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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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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館協處
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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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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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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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事人出國前業購買「海外突發疾病保險」,爰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免除自付龐大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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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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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平安保險」、「傷害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保險」之差異:
- 「旅行平安保險」及「傷害保險」保障範圍為「意外」,即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並不賠付就醫看診或住院醫療費用,亦不給付疾病醫療費用。另前者係保障旅行期間發生之外來突發事故,且保障期間最長180日;後者則保障一般外來突發事故。
- 「海外突發疾病保險」保障被保險人在海外停留期間發生突發性之疾病而需門診或住院治療時,給付約定的保險金。此類保險原則上賠付急性疾病(例如:感冒、腸胃炎等)居多,倘為慢性疾病(例如:癌症)病人欲赴海外就醫,此類保險並不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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