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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專區

外交部「2015年度亞太地區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國內青年志工輔導員徵選公告

一、研習班背景與宗旨:
為宣揚我國固有歷史文化及臺灣經驗等「軟性國力」,增進韓國、澳洲、紐西蘭、太平洋地區、東南亞地區及南亞地區之年輕世代對我國之認識及情誼,本部規劃於本(104)年度8月、10月及11月,辦理①「韓國、澳洲、紐西蘭」、②「太平洋」及③「東南亞暨南亞」等3梯次之「2015年度亞太地區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以下簡稱「研習班」)。每梯次將邀請亞太地區相關國家之優秀青年來華,以臺灣經驗系列講座配合深度參訪遊覽之方式,結合國內大學優秀青年之參與,促進亞太地區青年菁英對我國政經發展及社會風土民情等之瞭解。

本部為促進國際青年交流,鼓勵國內相關大學院校青年參與,每梯次研習班將以公開甄選方式遴選4位國內青年志工輔導員,全程協助接待、一起參訪並參與講座,以拓展我國優秀青年學子之國際視野,並加強國際優秀青年與我青年之交流互動。

二、研習班活動日期:
①第一梯次「韓國、澳洲、紐西蘭」:8月12日至21日
②第二梯次「太平洋」:10月14日至23日
③第三梯次「東南亞暨南亞」:11月4日至13日
每梯次為期10天9夜,皆為週三開訓,隔週五結訓。如遇天災或有重大疫情等發生,本部保留行程調整或延期權利。

三、活動語言:本活動全程以英語進行。

四、參加人員:
①第一梯次:韓國、澳洲、紐西蘭青年菁英34人。
②第二梯次:吐瓦魯國、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吉里巴斯共和國、帛琉共和國、索羅門群島、諾魯共和國、巴布亞紐幾內亞、斐濟青年菁英34人。
③第三梯次: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緬甸、菲律賓、汶萊、印度青年菁英34人。

五、青年志工輔導員資格與語言能力需求:
(一) 輔導員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我國大專校院大四以上、35歲以下,富奉獻精神、服務熱忱、社團經驗、與國際友人交誼之熱情,對我國當前政經及文化等各領域具通盤瞭解、對國際事務有相關知識或經驗者。
(二) 語言能力: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能力檢定資格之英文程度溝通能力。
(三) 特殊需求:  
①第一梯次徵求韓文能力佳之青年至少1名;
②第二梯次優先徵求原住民青年參與;
③第三梯次歡迎諳越文、泰文、馬來語等東南亞國家語言之青年報名。
(四) 每梯次錄取人數:共計正取4名,備取2名。

六、輔導員義務:
(一) 遵守團隊生活準則,服從外交部人員指導,發揮愛國心、榮譽感及責任感,扮演親善大使角色,主動向外國學員介紹我國國情,並協助辦理相關行政與外國學員之接待工作(包含協助執行整體活動流程、協助外國學員在臺參與研習班期間之生活、維持外國學員參訪活動及生活之常規及安全、協助籌劃歡送午宴上惜別聯歡小組演出),以確保研習班全程活動依規畫順利進行。
(二) 須全程參加研習課程及活動,並遵守本研習班相關規定,活動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中途退出營隊,倘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參與本研習營課程及活動,必須立即通知外交部人員安排替補人員。
(三) 須全程按照課程表排定時間準時上課,積極參與「臺灣經驗系列講座」之研習及討論,請勿遲到或早退;須配合前赴外縣市(包括離島)參訪。
(四) 全程參加「行前講習」,內容包括團康、領導能力、國際現勢、國際禮儀、危機處理、該梯次參與國之飲食禁忌及人文風俗簡介等培訓課程(共8小時)。
(五) 活動期間須依行程安排著正式或休閒服裝,以整潔合宜為原則,不得服儀不整、舉止言行不雅;活動期間並請勿涉足不良場所、酗酒鬧事、濫用藥物及外宿(須住宿主辦單位安排之旅館)等。

七、參與費用及參訓證書:
(一) 活動費用:
輔導員無須繳費,活動期間之膳食、住宿、研習、交通、保險及相關活動經費均由本部負擔,另並補助居住臺北以外地區之輔導員赴臺北參加行前講習及參加研習班各乙次往返交通補助費。
本部不負擔活動以外之個人開銷,且不另支付輔導員薪資及津貼,請視個別情況自行酌備額外花費。
(二) 參訓證書:
全程參與研習活動者將獲頒「2015年度亞太地區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之參訓證書,屆時擬由本部部/次長或代表於歡送午宴上頒發。

八、報名期限與方式:
(一) 各梯次報名截止期限如下:
①第一梯次:104年07月20日(週一)
②第二梯次:104年09月11日(週五)
③第三梯次:104年10月02日(週五)
(二) 報名方式:紙本寄送或以電子郵件寄送,二擇一。
1、紙本寄送報名:即日起將下項報名文件於各梯次報名期限前寄送至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請註明「報名2015年度亞太地區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內請填寫應徵者姓名)。
2、電子郵件報名:即日起將下列各項報名文件於各梯次報名期限前寄送至emagent29@mofa.gov.tw,信件主旨請寫「報名2015年度亞太地區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內請填寫應徵者姓名)。信件寄件者顯示名稱請改為真實姓名。
(三) 本案可一次報名多梯次(請於報名表上註明優先順序),但一人僅得參加一梯次。
(四) 報名文件:
(本徵選活動之報名文件均不退件,證書或重要文件請提供影本,勿提供正本。)
1、報名表(如附檔)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倘仍在學)
4、600字中文自傳、300字英文自傳
5、語言能力證明,如全民英檢及格證書影本、外語演講比賽得獎證明影本等。
6、其他:個人作品、專長證明或曾參加國際交流活動相關證明等。

九、評選方式:
外交部收件後將進行書面評審,擇優通知報名者於當週或隔週進行面試,每梯次共計正取4名、備取2名。錄取名單將於研習班開班前公告於外交部網站。

十、外交部保留變更活動時間及內容之權利。

十一、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邵可霓 
聯絡電話:(02)2380-5388 
電子信箱:emagent29@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