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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專區

外交部「2016年亞西及北非地區國際菁英領袖營」 國內輔導員甄選公告

外交部「2016年亞西及北非地區國際菁英領袖營」
國內輔導員甄選公告

一、研習營宗旨:
為強化外國青年對我國國情及外交成果之瞭解,並促進我國青年與國際接軌,外交部將邀請土耳其、伊朗、約旦、巴林、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埃及、黎巴嫩及北非地區國家之優秀青年來台參加「2016年亞西及北非地區國際菁英領袖營」,透過講座課程、參訪行程,以及與我國青年互動交流等方式,提昇外國青年對我國政經、科技、藝術、自然生態及多元文化之認識,進一步強化對我國之認同與支持。

二、活動日期:
105年8月15日至8月28日

三、參加人員:
(一)學員:土耳其、伊朗、約旦、巴林、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埃及、黎巴嫩及北非地區之優秀青年共計23人。
(二)輔導員:國內大專校院大二以上至研究所優秀青年共計6人。

四、輔導員義務
(一)發揮愛國心、榮譽感及責任感,扮演親善大使角色,向外國學員介紹我國國情,並協助外國學員完成課程、參訪行程、成果報告及才藝表演會。
(二)參加行前講習,包括國際禮儀、亞西及北非地區風俗民情、行程介紹等培訓課程。
(三)遵守團隊生活準則,服從外交部人員指導,並協辦相關行政工作。
(四)配合研習營活動赴外縣市參訪及住宿主辦單位安排之旅館,全程參與研習營課程及活動。
(五)活動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中途退出營隊,倘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參與本研習營課程及活動,必須立即通知外交部人員安排替補人員。

五、費用:
輔導員無須繳費。外交部將負擔輔導員研習營活動期間之食宿、交通、研習費用,不另支付輔導員薪資、津貼或交通等相關費用。

六、輔導員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我國大專校院大二以上至研究所、30歲以下(7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在學學生,富奉獻精神、服務熱忱與社團經驗,具良好英語(兼通阿拉伯語、土耳其語者更佳)溝通能力,對國際事務有相關知識或經驗者。

七、報名方式與期限:
(一)即日起至105年7月10日(含)前將下列報名文件寄送至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以郵戳日期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亞西及北非地區國際菁英領袖營」。
(二)報名文件: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影本
        3.學生證正、反影本
        4.600字中文自傳、300字英文自傳
        5.語言能力證明,如全民英檢及格證書影本、外語演講比賽得獎證明影本等。
        6.推薦信2封
        7.其他:個人作品、專長證明或曾參加國際交流活動相關證明等。
(三)本甄選活動之報名文件均不退件,證書或重要文件請提供影本,勿提供正本。

八、評審方式:
(一)外交部收件後將進行書面評審,擇優通知報名者面試,正取6名、備取2名。
(二)錄取名單將於105年8月10日公告於外交部網站。

九、外交部保留變更活動時間及內容之權利。

十、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張專員婉君
聯絡電話:(02)2348-2862
電子信箱:wcchang@mofa.gov.tw